为切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检警共同做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鲁某受贿案、田某诈骗案邀请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到庭观摩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当庭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依法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整个庭审过程,仪态端正规范,用语文明规范,举证条理清晰,辩论切中要害,法律论证充分,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展现了公诉人应有的检察风采,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观摩庭审后,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就观摩庭审开展了庭后评议以及学习讨论。参会人员就庭前准备、仪表言行、文书质量、庭审驾驭能力、质证指证能力、庭审效果等进行全面评议,并对如何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如何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如何合法取证等进行深入交流,达到了“在观摩中学习,在交流中提高”的目的。
侦查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实训课,更直观地认识到了依法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完善证据的重要性,更为今后办理相关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邀请侦查人员观摩庭审,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玉屏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通过“真案、真庭、真人”与侦查机关共同开展练兵活动,共同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形成以证据认定为共同核心、以客观公正为共同立场、以指控犯罪为共同目标的侦诉“大控方”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