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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检察长面对面接访听民意 解民忧
时间:2020-06-10  作者:杨涛 王怡敏婕  新闻来源:  【字号: | |

610“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第,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维接访了一名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申诉人吴某某

据了解,吴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12月25日被玉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现不服法院的判决,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在现场接访中,苏维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吴某某的诉求意见及理由,详细翻阅了申诉材料,就该案涉及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吴某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对吴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向吴某某表示,该院会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处理此案,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申诉人。吴某某苏维检察长的接访表示感谢,并表示相信检察机关能够依法公正办理案件。

据悉,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信访群众、批阅重要群众来信、领导包案等司法为民制度,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所呼,既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有合理诉求的群众在控告申诉环节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和诚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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