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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16日在县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玉屏经济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也是玉屏检察院主动适应职能转变,打开检察工作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保障更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统筹兼顾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巩固脱贫成效。批准逮捕妨害脱贫攻坚的各类犯罪3254,提起公诉77113,办理了姚某某等15人破坏组组通公路案等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涉脱贫攻坚案件。认真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办理的张某等人诈骗扶贫资金系列案,促使453万元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自筹资金60余万元用于帮扶农村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协调争取项目3个,涉及资金1100余万元。选派干警50余人次驻村帮扶,在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省、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荣获市、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在全县脱贫攻坚表彰中被评为先进集体。力守护生态环境。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办理案件49件96人,让“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33件68人,提起公诉37件79人,办理全省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为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洗钱案,批准逮捕18人,追捕漏犯4人。

(二)共克时艰打好检察“战疫”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复工复产复学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依法严惩涉疫刑事犯罪,如吴某某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执勤点检查,本院在一天内完成提前介入至提起公诉,通过司法震慑有效维护防疫秩序和疫情期间社会稳定。扎实开展疫情源头防控,排查养殖、生鲜、防护物资市场,斩断传播链条,办理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6件20人。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对某电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不起诉,使企业通过全力生产来回馈社会。

(三)尽锐出战推动扫黑除恶圆满收官。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35件61人,提起公诉10件79人,改变管辖2件31人。办理全市首例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的思南县田某等人涉黑案;在办理洪某等人组织卖淫案中,推动深挖彻查该涉黑组织长期盘踞玉屏涉黄赌的犯罪事实;提前介入“5.20”涉黑案、“8.11”专案等中央、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0余条。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行业清源”,制发检察建议8份,并移送虚假诉讼线索2条。在贵州省检察机关及铜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会中,2个办案团队、3名干警被记功、表彰。

(四)善作善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先后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6次,联系企业18家,开展送法进企业40余次,建立工作机制6项,为企业定制“法治套餐”,实行精准法治帮扶。对不法侵害企业及企业家的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21件28人、提起公诉35件47人,为企业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对涉案企业及企业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10人,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7人,如办理某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企业负责人不起诉,体现司法政策温度。

二、全面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玉屏建设

(一)刑事检察更加注重宽严相济。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受理审查逮捕653件1031人,批准逮捕509件749;受理审查起诉1119件1760人,提起公诉813件1232。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黄赌毒等犯罪,批准逮捕214315人,提起公诉355527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加大对信息网络新型犯罪、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24件51人,提起公诉34件74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9撤案10件,纠正漏21、漏诉19提出、提请抗诉5;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3;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32人,着力防止“提前出狱”“纸面服刑”。

(二)民事检察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的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申请监督案件15,积极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维护正确的生效司法裁判权威。受理审判、执行违法监督案件73件,现场参加执行监督24次,发出检察建议66件,均采纳。在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线索20件,立案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均获采纳,切实维护国家公积金管理秩序,助力营造诚信诉讼环境。

(三)行政检察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建监督机制6项。为推动诉源治理,在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系点督促行政机关追讨农民工工资97元,追缴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520,监督收缴行政处罚金27万元。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如某民营企业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案,通过到涉案现场实地勘察,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促使双方和解,企业负责人撤回行政起诉,有效化解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社会效应。聚焦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社会关切做好群众关心事。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并立案231,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件,诉前公益诉讼216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建立工作机制26项。办理的建材有限公司、熊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铜仁市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公益诉讼,成恢复耕地、林地800余亩;促成治理、恢复被污染土壤、水源地120亩;促成清理回收垃圾200余吨;督促关停、整改违法排污企业8家;对涉及非法捕捞的被告人,促使其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打击+保护”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民生为要,展现更加深厚的检察情怀

(一)用心用情用力办民生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6件9人,提起公诉5件17人,办理了在茶籽中以次充好销售牟利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有效防范高空抛物等“飞来横祸”,对居民住宅小区在窗台外搭建的构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四号检察建议”剑指“吃人”窨井盖,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对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严格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寄递安全法治化治理。

(二)未成年人检察护少年向阳而生。坚决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78件296人,在袁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综合运用行政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全方位给予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扎实开展附条件不起诉、亲职教育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检查,制发检察建议18份,提出整改意见88条,着力消除未成年人成长的安全隐患。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50余场次,《“未”爱守护》微视频入选全市优秀作品。

(三)控告申诉检察解百姓急难愁盼。延伸执法触角,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8件122人,无涉检信访案件。积极稳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49人发放救助金90.3万元,设置法治扶贫站,通过建立“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机制,向14名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如办理的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蒋某某系贫困户、易地搬迁户,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防止因案返贫。与乡村振兴局会签《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意见》,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先后荣获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四)职务犯罪检察顺民心民意。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0件23人依法提起公诉,涉案金额3495万余元,立案侦查异地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坚守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如办理了印江县原副县级干部严某受贿、挪用公款案,黔东南州吴某某等3人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案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2021年,我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全省表彰。

意改革,激发更强劲的检察活力

(一)司法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感”。一是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分三批次先后遴选13名检察官入员额。二是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的运行更加规范,执法尺度的把握更加精准。三是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走过场。改革以来,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检察官担当意识增强,“放权而不放任”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综合配套改革提升“专业感”。将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正式形成,符合司法规律、高效运行的机构设置初步实现。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原侦监、公诉部门完成机构、人员、业务的整合,刑事检察管理模式的优越性得到进一步彰显。

(三)诉讼模式改革注入“时代感”。一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司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办理杨某故意伤害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二是突出“案-件比”评价标准,切实转变违背司法规律的工作模式,倒逼减少程序空转,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充分运用科技红利,推进案件单轨制办理,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四是防范非法取证,加强对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四)外部监督改革增进“参与感”。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两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8次,“一对一”联络走访人大代表86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186二是推行公开听证,以监督者“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监督检察工作,检察听证室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验收,举行公开听证33场次。三是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举报受理、律师接待等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理异地预约阅卷266人次。四是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发布案件信息2444条,公开法律文书1075推送微信548期,发布信息1589条。

    五、培根铸魂,淬炼更高素质的检察铁军

(一)政治建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民为本、为民尽职、司法为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查案件1182件,排查顽瘴痼疾,已全部整改落实。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廉洁治检,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强化内部管理,将从严治党治检建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对标对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促进队伍作风持续向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筑起规范行使检察权的“防火墙”。

(三)素能强检,狠抓业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在工作中暴露出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问题组织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等培训316人次各业务条线干警办案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更加全面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个人,2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本院干警获省级表彰12人次县级表彰33人次

(四)科技兴检,狠抓信息化应用建设。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智能化依托办案辅助工具、检答网,提升对定罪量刑的精准把握及新型案件的分析论证能力;依托检察官业绩考核系统量化办案质效,奖惩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检察队伍在大数据时代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时光无形,奋斗有迹。五年来,玉屏检察干警在一案一卷、一朝一夕里守护着侗乡热土,诠释着“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担当与深情。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在此,我代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检察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待提高二是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三是检察监督发展不均衡,监督视野还需进一步拓宽。四是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直面问题,切实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聚焦检察业务、检察改革、检务管理、检务保障等环节和领域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区一县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未来五年,我院将从以下方面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一、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牢记“政法姓党”,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二、坚持顾大局与谋发展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

三、坚持保民生与守公正有机统一。“求极致”的精神兼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从严惩处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坚持重监督与促履职有机统一。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探索。  

五、坚持强队伍与优保障有机统一。突出人才对检察工作发展的引领促进作用,建设结构合理、梯次完整、素能全面、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科学管理,优化整合,打造创先争优有显著优势的检察业务团队,更加细致地做好检务保障。

2022年,我院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第一,以能动司法为侗乡添彩。将法治信仰融入玉屏“十四五”建设蓝图,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治理效能和能动司法优势,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二,以全面履职为发展护航。刑事检察灵活适用宽严相济政策,持续完善繁简分流,充分发挥单轨制办案、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优势,做到简案速办、大案专办、难案精办,监督不留死角,培育一批精品案例;民事检察更加注重权利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机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强化类案监督实效,驰而不息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办案力度,适时开展英烈权益保护,积极拓展案件范围。第三,以内外兼修为队伍铸魂。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强化岗位练兵,开展以案代训、素能提升,督促干警学思践悟,不断成长;探索聘用外部专家担任检察官助理;优中选优遴选员额检察官充实办案队伍;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培养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第四,以守正创新为群众分忧。坚守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好司法救助、专项检察、检察听证等工作,真心实意、真抓实干、真金白银帮助解决群众诉求,释放司法温情。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强化对各部门落实“一建议两制度”的督导检查,推动完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第五,以信息科技为管理升级。优化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检答网、智能辅助工具的应用,提升办案质效;强化业务数据分析、考核项目管理对检察工作的参谋预警作用,持续提升检务管理和司法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助力检察工作创先争优。

各位代表,奋进之路,不容躺平;百年征程,砥砺前行。在充满希望的2022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继往开来、阔步前行,为扎实推动平安玉屏、法治玉屏建设探索创新县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建成“三区一县一中心”交上一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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